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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温州市基础性科研项目(含软科学)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 作者: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23年07月13日

位老师

为深入贯彻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引导各类机构加大研发投入,加快建设高水平国家创新型城市,根据《浙江省基础研究发展十四五规划》(浙科发规〔202125号)、《关于全面加快科技创新推动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温政发〔20238号),现计划启动基础性科研项目申报,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内容

1.申报对象:在我市行政区域内的高校、科研院所、公立医院等科研相关机构,以及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民办医院、新型研发机构工作的科研人员。重点支持40周岁以下的各类人才申报。

2.重点支持方向。基础研究方向主要支持数字经济、激光与光电、航天航空、精密制造、精准诊疗、新药和医疗器械、前沿新材料、低碳能源、现代农业与生物育种技术、海洋资源与环境、数理力等。

3.补助额度:项目分财政资助立项和经费自筹立项两种立项方式,申报过程中两者只能选其一。其中软课题除主动设计指南外的均需自筹(软课题申报指南另行通知),各县(市)相关单位只能申报经费自筹项目。项目经费使用实行包干制,无须编制预算。项目资助金额根据温政发〔20238号等文件以及年度科技专项经费预算给予补助。

4.申报方式:采用主动设计和自主申报相结合方式。

5.实施期限:基础性项目实施期限一般不超过2年,软课题项目实施期限一般不超过1年,其中主动设计的软科学项目不超过3个月。

二、申报要求

1.申报人必须依托单位进行申请,项目负责人须是本单位在职人员。非本单位在职人员需提供与依托单位合作协议、依托单位承诺书以及财务证明。

2.依托单位应是在温州行政区域设立、登记、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事业单位或民办非企业单位,具有较强的研究基础、人才队伍和创新实力,有健全的科研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资产管理制度和会计核算制度。

3.申报人和依托单位的以往科研项目实施执行情况以及验收结题、资金筹措、经费管理、科研诚信、知识产权保护和接受监督检查方面情况良好。

4.申报时仍处于根据《温州市科技项目验收管理办法》和《温州市科研诚信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惩戒期内的单位和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有在研项目受限的须在申报截止日前取得项目验收证书或通过验收结题,否则不予受理或推荐。

5.严格遵守科研伦理和保密规定。落实科技伦理治理相关规定。项目实施过程中凡涉及人体被试和人类遗传资源、病原微生物、实验动物等科学研究,须严格执行相关规定。申报材料和相关证明材料不得包含法律禁止公开的秘密内容或申请人要求保密的内容,如涉密需脱密后提交。

2023年温州市科研项目申报需要伦理审查(关于人的伦理)的项目,请各老师2023714中午将相关材料汇总后提交至教学科研拓展部,逾期不予受理。

具体材料包括:

电子版:1.承诺书(附件1),2.审查表(附件2),3.项目研究方案,4.患者知情同意书样本。

纸质版:审查表(项目负责人签字)。

涉及实验动物伦理申请,请各项目负责人2023714日前在线进行实验动物伦理申请(网址http://sydwzx.wmu.edu.cn/),项目申请人登录系统账号后进行伦理申请,填写相关内容之后等待伦理审查,伦理审核最终通过后,系统自动生成动物伦理证明内容,交至教学科研拓展部统一收齐打印后交由实验动物中心盖章生效。具体事宜请咨询实验动物中心温从丛老师(联系电话:13676491692),逾期不予受理。

6.申报软科学项目注意事项

(1)申报软科学项目需承诺立项后完成成果:项目负责人为第一作者,温州医科大学为第一单位,经费大于等于2万元的软科学项目完成2A期刊论文1篇或市厅级领导批示(含成果要报采纳);经费小于2万元的软科学项目和经费自筹项目完成2B期刊论文1篇或县局级领导批示(含成果要报采纳)。研究成果须首要标注温州市科技局项目+课题名称+课题立项号,一项成果只能用于一个项目的结题。结题时达不到承诺的不予申请结题。

(2)有以下任一情况的负责人不能申报市科技局软科学项目:主持在研的国家级、省部级科研项目;主持2项在研的各级各类项目;主持1项在研项目且逾期未结题的;主持1项在研的市科技局项目;市厅级项目有被撤题的;经查实存在学术不端行为或违规使用科研经费且在处理期内的教师不得申报。

三、申报流程

(一)网上申报。申报单位通过温州科技大脑科企通(网址:https://kjdn.wenzhou.gov.cn/officeHall.html)选择办事事项中的温州市级科技计划的评审,点击在线办理,填写申报材料。需提交的申报材料包括:在线填写《浙江省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书》,上传相关附件。项目可行性报告等相关附件材料中应回避项目负责人、项目申报单位及项目组成员的具体信息。具体申报要求见办事大厅办事指南

(二)审核推荐。项目归口管理部门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好项目的组织申报、初审,严格审查科研项目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整性,做好相关项目的伦理审查和择优推荐工作。

(三)申报管理。项目申请人应承诺本次申报项目的主要研发内容未获国家和省市级有关部门立项支持,避免重复立项、重复支持。

(四)材料报送。申报材料均通过系统上传,无需报送纸质材料。申报系统上传诚信承诺书和包干制承诺书(有经费资助的)需要盖学校公章的请于716前将附件4承诺书(纸质签名版或电子含电子签名版)交教学科研拓展部。

(五)时间要求。申报系统于2023710日开放填报。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为2023722日下午17:30。各二级单位审核推荐截止时间为2023724日下午17:30

四、其他事项

(一)各申报单位须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项目一经立项,将根据申报书内容转化生成合同书,研发主要内容、技术指标、完成目标等原则上不允许修改调整。

(二)项目申报单位应建立科研诚信的组织管理机构和相关规章制度,为项目实施提供必要的保障,对项目的实施进行有效的管理与监督,对项目所提交材料及成果的科研诚信负责。

(三)项目立项签订合同后,项目资助经费通过温州市产业政策奖励兑现系统进行兑付。

(四)咨询电话:

项目统一受理咨询:

项目受理中心吴青青88925631

李杰88285266

相关处室:

研发投入与综合服务处郑淳之88962039

高新产业与自创区建设处柯敏88962090

农业农村与社会发展处戴忠诚88962098

科技合作与院校服务处李贤88962035

技术支持:

科企通蔡坤88962019

学校联系人:

科技处黄锦杰0577-86689747

社科处潘荣桂0577-86699859

学院联系人:

教学科研拓展部叶阳阳 0577-86680222 / 622125

联系地址:茶山校区同仁楼7A110

邮箱:121687932@qq.com


教学科研拓展部

2023713



附件:

附件1:2023年温州市科研项目伦理承诺书.docx

附件2:温州医科大学伦理委员会审查表.doc

附件3:2023年温州市软科学研究项目(第一批)申报指南.docx

附件4:温州市级科技计划的诚信承诺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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